现对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铣刨料处置销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收购单位,询价人为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公开询价内容
1.1 处置地点:沈海高速万安出入口工程万安互通区(沈海高速AK2387+100外弃土场和沈海高速BK2386+700外弃土场)。
1.2 处置内容:沥青路面铣刨料处置销售,总量约36380立方米,其中:沈海高速AK2387+100外弃土场内堆放约14530立方米,沈海高速BK2386+700外弃土场内堆放约21850立方米。收购人需自行装卸运输,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沥青路面铣刨料清运完毕。
1.3 处置清理期限:从移交之日起30天内自行组织完成全部处置物的清运,其中沈海高速AK2387+100外弃土场内沥青路面铣刨料,应于移交之日起15天内全部清理完成。特殊情况需延长处置清理期限的,应经询价人书面同意。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5日内向询价人一次性支付处置销售款,销售款到账时沥青铣刨料处置清理权移交成交人。
1.4最低报价(不含增值税)限价:人民币760000元。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公开询价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信誉良好,不存在以下情况:
①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②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 本次报价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报价文件的获取
3.1 凡愿意参加报价的合格报价人请于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到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q1f7l7.gzxzwj.cn/)招标采购-物资采购版块下载询价文件。
3.2询价文件不收取费用。
4.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潜在报价人可自行组织前往,其费用和风险由各潜在报价人自行承担。
5.报价保证金和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参加本次报价的每个报价人应提交一份人民币10万元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应采用银行转账(现金转账)方式提交,报价保证金须在2024年3月20日9:30前汇入询价人指定银行账号:
户名: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4032 8001 0400 6487 8 ;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
报价保证金有效期与报价有效期一致。
注:报价保证金单据汇款附言上请注明“沥青路面铣刨料处置销售”字样。
5.2 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9:30,询价人接收报价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9:00-9:3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或其他方式送达的报价文件。
递交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11号楼14层,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培训室。
6.评标办法
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报价最高成交的原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http://q1f7l7.gzxzwj.cn/)网站招标采购-物资采购版块上发布。
8.询价公告期限
自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9.其他事项
9.1 评审结束后,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等将在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http://q1f7l7.gzxzwj.cn/)网站上进行公示。
9.2 其它补充内容: / 。
10.联系方式
询价 人: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11号楼14层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592-5911367